武汉市位于江汉平原东部,长江中游与长江、汉水交汇处。东经113°41′-115°05′,北纬29°58′-31°22′。武汉市地理位置优越,长江及其最大支流汉江交汇于此,将武汉市区天然分成汉口、汉阳和武昌三镇,武汉是我国水陆交通枢纽,控长江中游之咽喉,扼南北交通之要冲,素有“九省通衢”之称,现全市货运吞吐量达亿吨以上。优越的地理位置,成为历代兵家争夺的战略要地。三国时,武汉东湖附近曾是刘备、孙权、曹操进行军事、政治活动的场所,现在留下的有刘备郊天台、吴王庙、曹操庙、洪山宝塔等古建筑。武汉现已发展为中国中部地区工业、金融、商业、科学、文化教育中心。武汉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四季分明。总体气候环境良好,近30年来,年均降雨量1269毫米,且多集中在6-8月。年均气温15.8℃-17.5℃,年无霜期一般为211天-272天,年日照总时数1810小时-2100小时。景观:武当山、长江三峡、神农架等。
武汉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